各系、导师、研究生:
根据2026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需要,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分为6月和7月两批次,分别拟定于2026年6月、2026年7月授予学位。为顺利做好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26〕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
申请学位授予的研究生请分别于3月16日-18日(6月批),4月21日-4月23日(7月批)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学位申请】模块提出学位申请,在【学位申请信息填报】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二、资格审查
各系/学科负责相应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具体人员如下:土地资源系:伦飞;土地管理系:张立新;土地信息系:苗双喜;土地工程系:吴训;土壤和水系:付永威。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论文送审至专家评阅环节。
1. 重复率检测: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查重版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报告,提交时间:3月25日前(6月批),4月30日前(7月批)。每名研究生只有两次查重机会,重复率<10%为通过,第二次查重不通过,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2. 纸质资审材料:资格审查表(附件1)、成绩单原件、发表文章或专利等证明材料首页(含研究生姓名),用笔标注本人和导师名字,导师在证明材料上签字,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土化楼137办公室。提交时间:3月25日前(6月批),4月30日前(7月批)。
三、校级抽查
(一)抽查范围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以下研究生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需进行校级抽查送审:
所有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部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二级学科/领域全覆盖”原则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以下几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需进行100%抽查送审: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
5.新获批学位授予点的第一届研究生;
6.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7.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的研究生。
(二)硕士校级抽查时间
3月31日,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开展,请届时留意详细安排。
四、专家评阅
(一)校级抽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版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报告和相关信息,提交时间:4月15日-16日(6月批),5月19日-20日(7月批),提交后导师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分别于4月16日(6月批)和5月20日(7月批)前完成审核。其中,校级抽查硕士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匿名送审,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按照“3+2模式”,分别由学位办和院系匿名送审,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送审时行业专家需占半数以上。
校级抽查专家评阅意见返回时间一般为3-4周,研究生院会积极与平台方协调,及时将评阅意见同步到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可登录系统查看。若有评阅意见不通过需加送等情形,评阅时间将会延迟,请研究生和导师预留送审和修改时间。
(二)非校级抽查
非校级抽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由系/学科送审。请各系/学科摸清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情况,预判送审时间,合理安排进度,按流程要求执行双盲送审。评阅专家要求参看《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26〕3号)https://dzb.cau.edu.cn/art/2026/1/26/art_55816_1097880.html
五、学位答辩
(一)时间安排
6月批次:5月24日前
7月批次:6月24日前
(二)答辩要求及方式
各系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26〕3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线上答辩。注意,学位论文答辩应在校内公开举行(涉密课题除外),并将答辩日程安排提前公示于规定的校园网页面,公示期至少为3天。未经公示的学位论文答辩无效。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答辩费由答辩秘书发放给专家。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答辩督导,各培养单位同时应组织专家进行督导,确保答辩工作规范、有序。相关文件链接如下:
《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26〕3号)https://dzb.cau.edu.cn/art/2026/1/26/art_55816_1097880.html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https://gradsch1.cau.edu.cn/art/2016/11/9/art_41503_774302.html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及答辩费支出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研生〔2022〕10号)https://gradsch1.cau.edu.cn/art/2022/11/29/art_41503_892838.html
六、学位信息核对
研究生答辩结束后,请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核对,只有完成学位信息核对才可生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的基本内容,学位信息准确研究生才可在学信网成功进行学位认证。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核对时间:5月24日前(6月批),6月24日前(7月批)。
七、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材料袋提交
三本纸质论文和申请学位材料袋提交时间6月8日前(6月批)和7月1日前(7月批),提交地点:土化楼137办公室。三本论文研究生院收取后将移交至国家图书馆、学校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其中材料袋中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批表、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学院直接从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盖章,研究生个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若研究生有博士后入站等需求需要复印答辩决议,请在提交至学院之前复印完毕。
电子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是授予学位后国家、北京市、学校开展学位抽检工作的主要依据,请修改后谨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6月批次于6月2日-16日提交,7月批次于7月7日-13日提交,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八、学位授予及学位证书领取
根据上级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一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一般于6月中下旬、7月中上旬组织召开,确切日期以实际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为准。会议召开后学位证书将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培养单位,研究生在所在单位领取。
同等学力博士需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获得学位证书。
学位授予信息是在学信网开展学位信息认证工作的依据,研究生院将在校学位会召开后7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报完毕学位授予信息。学校上报结束后,还需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研究生学位信息方可认证成功。
九、其他
2026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工作将于6月份开展,申请7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参加次年(2027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2026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通知预计于5月份发布,届时请留意相关通知。
特别说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请以以下链接为准:(https://gradsch1.cau.edu.cn/art/2025/8/13/art_41503_1079318.html)。返回答辩生申请答辩,需同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3)、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公开发表学术成果、预答辩证明材料(三张答辩照片放于A4纸中)。提交时间:3月25日前(6月批);4月30日前(7月批),提交地点:土化楼137办公室。延迟公开申请者还需提交延迟公开《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5),提交时间:3月25日前(6月批);4月30日前(7月批),提交地点:土化楼137办公室(纸质版,2份,附件4),接收邮箱:maicn@cau.edu.cn(电子版,附件5),同时管理系统提交延迟公开申请。学位答辩完成后,《在延迟公开期限内不扩散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附件6)和(附件4)由本人装入申请学位材料档案袋中随其他材料统一提交至学院。申请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由所在系安排送审,各系需严格审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平台匿名抽检评审的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将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出现问题将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研生〔2019〕5号)从严处理。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参看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gradsch1.cau.edu.cn/art/2026/1/27/art_53275_1098022.html其他特殊情况学生,如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结业、肄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等情况,请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邮箱:maicn@cau.edu.cn, 电话:010-6273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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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