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我校《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中农大人字〔2025〕4号),及《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学院2025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刘尚民 孙丹峰
组 员:曹兆红 周 虎 刘 哲
(二)考核工作组
土地工程系:廖人宽 吴 训 刘允佳 王 洋
土地资源系:徐 艳 纪文君 伦 飞 张雪靓 王思程
土地信息系:高秉博 郭 浩 赵圆圆 苗双喜 姚晓闯
土地管理系:王 健 艾 东 徐 姗 张立新 王艳飞
土壤与水系:王 祥 赵小蓉 卢奕丽 付永威
学院办公室:刘尚民 曹兆红
(三)教师工作量核定小组
组 长:刘尚民 孙丹峰
组 员:廖人宽 徐 艳 高秉博 王 健 王 祥 赵瑞春 麦春宁 胡安琪儿 贾海爽 邓 婷
二、年度考核要求
1. 教师岗位:继续开展工作量考核,具体按照《2025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说明》(附件1)组织开展。
2. 管理岗位:继续开展满意度测评,具体按照《2025年管理人员满意度测评工作说明》(附件2)组织开展。
3. 加强“2115人才培育工程”创新团队建设,已开展核心团队实体化试点的创新团队,对纳入试点的团队成员,团队负责人综合评估其工作表现,可给出不合格、合格、推荐优秀三类团队考核结果,并签字确认。团队对成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合格的,学院一般应按团队考核结果确定该成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并按程序上报学校。
4. 同时聘任在管理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双岗人员实行双岗位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管理职员岗位考核为准。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由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其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岗位的聘任单位为党委学生工作部,高等教育管理系列岗位的聘任单位为党委教师工作部。
5. 2025年度考核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系统”)实施。
三、年度考核程序
(一)1月13日-1月14日 学院工作部署
学院发布年度考核通知,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专任教师其他工作量补充细则》,向院(部)专任教师公布,上报人事处。
(二)1月15日-1月16日 系统开放展示
专任教师可直接登录“考核系统”查看已核定置入的工作量基础数据。数据前期已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如有遗漏及错误,教师可对照系统中《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数据说明》联系学校相应职能部门修改(学院无权限修改)。
(三)1月19日起 教职工填报考核表
教职工通过校内平台登录“考核系统”,根据所聘主岗位类型,填写相应考核表。党政管理人员填写《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注意:考核表在系统中提交即可,无须打印,学院会在审核后统一导出下发至各考核小组。
(四)1月22日前 学院核定教师工作量
学院教师工作量核定小组对专任教师填报的其他工作量进行核定,对于符合相关文件政策事由的,可给予“减免”工作量。学院导出《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汇总表》报人事处进行校内网集中展示。
(五)1月23日-1月28日 各年度考核工作组开展评定
各年度考核工作组在个人述职基础上,参考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等,通过工作量考核、满意度测评、民主评议、听取意见等方法,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档次意见,并及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组织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六)1月28日后 学院报送年度考核材料
四、有关说明
1. 各考核小组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并上报相关材料,逾期“考核系统”关闭。
2. 凡未按时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人员,不再补报考核结果或补填年度考核表。
3. 本通知未尽事宜原则上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中农大人字〔2025〕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其中有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4. 相关考核表等表格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登录 “办事大厅”,点击“年度考核”进入系统直接填报。
5. 上报考核结果及咨询
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人员满意度测评、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联系人:刘晓航 电话:62736985 地点:东区主楼2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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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