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现开展本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简称“推优”),请按照《澳门新葡8455线路检测中心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9月23日前 为入党申请人建档
团支部通知本支部有入党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团员向对应党支部(附件2)递交《入党申请书》(附件3)。
党支部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附件4);为通过谈话的申请人建立纸质档案,指导其注册党员E先锋账号,并将入党申请书、和入党申请人谈话情况存档。
党支部自行打印《党员发展动态管理卡(申请人)》(附件5),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至党员E先锋;完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的《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9月25日前 团支部推优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团支部将选票(包括书面意见)、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公示书、测评表、推荐表报学院分团委备案、审批,同时将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6)提交给对应党支部。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审核后存档。
9月30日前 党支部接收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是否将“推优”人选接收为入党积极分子予以讨论、形成决议(附件7);如有外单位转入的积极分子,支委会予以讨论是否接收。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会后,将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电子版(附件8)提交给学院党委。
10月15日前 党委审核
学院党委审核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向校党委组织部申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发放给党支部。
党支部指导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自行打印《党员发展动态管理卡(积极分子)》(附件9、附件10),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至党员E先锋;完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
注意:
1.28周岁以下的青年,如果没有入团,不能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满28周岁的青年,由对应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体参照《实施办法》,需要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2.对于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定期的培养考察记录和思想汇报不完善视为档案审核不合格;对于档案通过审核的人员,无需再次谈话、推优,党支部直接讨论是否予以接收。
3.苏州、建三江等非烟台专项学生通过所在团支部推优,并提交给本校党支部接收;烟台专项学生通过所在团支部推优,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给本校党支部或烟台党支部接收(一般在烟台研究院连续生活学习6个月以下的,提交给本校党支部接收)。
4.本通知中的附件3与《实施办法》中的附件五一致,附件3增加了填写模板,以供参考。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分党委联系人:王帅
办公地点:西区土化楼172
电话:010-62733168
电子邮箱:wangshuai2019@cau.edu.cn
分团委联系人:高同
办公地点:西区土化楼172
电话:010-62733168
电子邮箱:gaotong@cau.edu.cn
澳门新葡8455线路检测中心党委
2025年9月18日
附件1 土地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办法.docx
附件10 党员发展动态管理卡(外单位转入积极分子).docx